科技成果处

(一)工作职责

1、研究拟定全市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;

2、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坚定、登记、奖励、统计、保密、推广工作;

3、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;

4、组织协调国家和省级重点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;

5、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年度科成果重点推广计划;

6、研究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措施;

7、负责在昌部、省属高效、科研机构与地方科技合作的协调服务工作;

8、负责省内外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。


(二)处长:周贵龙  副处长:张晓明

(三)联系电话:3884248

 

 
 
   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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